
大家好,我是兰台。
今天,我们来聊一聊郑成功为何会选择斩杀那些反清义士。大家对这个话题一定有不少疑问,今天就让我们一起探究其中的缘由。
我们都知道,在晚清时期,清朝有位著名的保守派大臣,名叫刚毅。他曾说过一句非常著名的话:“我的财产宁愿给朋友,也绝不给家里的仆人。”这话流传甚广,且令人深思,然而其是否真为刚毅所言,至今无法考证,毕竟这句话出自梁启超的《戊戌政变记》。不过,有一点是肯定的——早在200多年前,明朝的抗清名将郑成功,曾说过类似的言辞,且其话语更为直白而锋利。
郑成功曾明确表示,自己宁愿丢掉整个福建,也不愿容忍任何奴仆在杀死主人之后不受到应有的惩罚。听起来似乎有些极端,但它背后到底隐藏着怎样的深意呢?
我们知道,福建南安的郑家自郑成功的父亲郑芝龙开始逐渐崛起。到了明朝末年,郑芝龙已经成为沿海地区最大的海商集团的掌门人。在明朝灭亡时,郑芝龙成为了南明隆武小朝廷中最具影响力的人物,据说在鼎盛时期,他拥有一支强大的20万人的军队。然而,郑芝龙的政治眼光并不出色,面对清朝的招降,他毫不犹豫地投降了。
展开剩余78%郑成功的父亲投降清朝后,郑成功大为震惊和不满,决定独立起兵,继续抵抗清朝。于是,公元1647年,也就是清朝顺治四年,郑成功正式起义,开始了与清朝的漫长对抗。
在随后的几年里,郑成功与清朝军队在福建和广东之间展开了持续的拉锯战。在这段时间里,郑成功的主要敌人之一,就是清朝的闽浙总督陈锦。陈锦,字天章,来自辽宁锦州,最初是明朝辽东的一名军官。1631年,明朝辽东镇的将领祖大寿投降清朝,陈锦也随之投降,成为清朝的将领。
与祖大寿在投降后逐渐消失不同,陈锦在清朝阵营中越发崭露头角。他先后担任了多个重要职位,屡立战功,尤其是在清朝进入中原后,陈锦的地位迅速上升。他曾担任登莱巡抚,负责剿灭反清武装,后来更是成为洪承畴的副手。这个位置,曾是明朝时期与洪承畴相距甚远的职位,可见陈锦的卓越表现。
郑成功起兵反清后,福建的大多数百姓响应了郑成功的号召,给清朝造成了巨大压力。为了应对这一局面,清朝决定派遣陈锦前往福建,专门对付郑成功。陈锦不愧为一位老练的将领,虽然他没有彻底击败郑成功,但他多次在战场上占了上风,给郑成功带来了不小的困扰。
然而,陈锦之所以能在福建站稳脚跟,并能够频繁击败郑成功的军队,除了他自身的军事才能外,还与他采取的极其残暴的手段分不开。陈锦意识到,自己和清军在福建的地位非常脆弱,他们不仅是外地人,甚至连福建的方言都无法理解。因此,他采取了极端暴力的手段来“树立威信”。
例如,在攻打建宁时,陈锦命令清军放火烧毁了十万多户民房,许多老百姓没能逃脱,被活活烧死。江苏太仓的诗人沈受宏在诗中写道:“满城十万户,无一存妻孥”。在攻打同安时,陈锦面对郑成功军队的顽强抵抗,直接下令屠城。如此残忍的手段,使得陈锦成为郑成功最为头痛的对手。
为了打败陈锦,郑成功采取了一个非常激烈的手段——他公开悬赏陈锦的人头,并提出丰厚的奖励。谁知,陈锦的仆人,因长期目睹主人的暴行,心生叛意,最终决定背叛陈锦,将其杀害,投奔郑成功。
根据《清史稿》的记载,陈锦的仆人库成栋为首的8人密谋杀害了陈锦,并将其头颅带到了郑成功所在的区域。然而,郑成功并没有如预期般奖励这些人,反而下令将他们全部处决。这是为什么呢?
郑成功的解释十分简洁明了:“仆人叛主,这是大逆不道。如果我不杀库成栋,他们将会觉得弑杀主人是可以容忍的行为。这样的行为,一旦纵容,将成为千古之祸。”他甚至表示,自己宁愿失去福建的控制,也绝不容忍仆人弑主的行为,哪怕那位被杀的主人是清朝的高官。
库成栋等人在临刑前曾恳求郑成功,表示如果能宽恕他们一命,必定会有更多的清朝阵营士兵归附郑成功,福建的胜利将无需通过战斗便可轻松取得。然而,郑成功坚定表示,自己宁可失去福建,也绝不妥协于任何叛逆行为,因为这是为了千秋万世的公义,而非一时的私利。
从郑成功的行为中,我们不难看出,他的选择和晚清的刚毅有几分相似。刚毅曾强调“宁与朋友,不与家奴”,而郑成功也通过同样的方式,捍卫了主人的尊严和社会秩序。
郑成功所做的抉择,虽然在现代看来可能有些过于极端,但这背后反映的是明末清初时期社会动荡的历史局限性。在那个时期,奴仆们纷纷利用历史变局,展开了“奴变”运动,背叛并残害原主人,抢夺家产。而郑成功,作为一位身处那个动荡时期的统治者,他宁愿失去自己的领土,也绝不容忍这种行为的蔓延。
那么,大家对于郑成功的选择如何看待呢?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,这种极端的做法是否能理解?欢迎在评论区与我分享你们的想法。
END
参考资料:
《闽海纪要》,[明] 夏琳,福建人民出版社出版;
《清史稿·陈锦传》、《清史稿·郑成功传》;
《小腆纪年》,[清] 徐鼒,中华书局;
发布于:天津市创通网配资提示:文章来自网络,不代表本站观点。